2015-11-19 09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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叫7歲女摸下體案 官同律師激辯勃起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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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報訊】53歲父親與7歲女兒淋浴期間,女兒誤以為父親下體是尾巴,父親遂叫她搓揉其下體,過程中他感興奮勃起。辯方男大狀昨求情指父親起初只欲與女兒開玩笑,後來卻因肌膚接觸而令下體興奮勃起,強調勃起並非因性慾或性興奮,只是正常生理反應。男法官質疑辯方說法,直言「你係男人,我係男人,基本嘢大家知」,認為勃起就是有性興奮。律師及後改稱父親犯案時有「少少性興奮」。
記者:蘇曉欣
案中53歲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,辯方代表大律師黃達明昨代表被告求情。黃指被告初時與女兒淋浴,叫對方摸下體純粹是開玩笑,並非心存歪念,又強調被告十分疼愛女兒,案發時下體興奮勃起,只是正常生理反應。
法官葉佐文聞言即表現詫異,認為男人有性慾時方會勃起,直言:「唔知咁樣係咪正常,佢個女嚟㗎嘛,應有道德觀念。」黃聽罷即指男人下體碰到凍水都會勃起,表示男人並不只因性慾而勃起。葉官反稱他從未聽過有關例子,問黃何處得知。黃只稱:「我成日上網睇番嚟。」
官稱首次聽到非因性慾
葉官指現時只討論案件,舉例說如男人手淫而下體勃起,均源於性慾,坦言:「生物角度嚟講,有勃起我理解即係想交配。」黃解釋被告受外來刺激而下體勃起,並非因為性慾,辯稱只是性反應,又指男人早上起床都會勃起,強調被告無心與女兒性交。葉官則舉例指男人召妓有時不涉及性交,只有手淫,與本案案情類似,坦言:「你係男人,我係男人,主控又係男人,呢啲基本嘢大家知。」葉官又指首次聽到有被告犯案,非因性興奮而下體勃起,要求黃向被告索取進一步指示。黃與被告傾談後方改稱案發時被告有「少少性興奮」。
黃大律師求情指女兒親撰3封信為被告求情,稱女兒案發後有心理打擊,自責將事件告知他人,連累父親身陷囹圄,需繼續接受心理輔導。葉官押後案件至下月8日,先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後再判刑。
案件編號:DCCC564/15
來源:蘋果日報